这个意思很明确,就是再用线性负载电阻直接与R1并联,并调节使整个非线性负载的容量分别等于被测UPS的额定输出的视在功率和有功功率值(一般大功率UPS负载功率因数为0.8),实际上是做了一个更大的基准非线性负载.
但是GB标准却不是这个说法,现录下:
a)与我国的这个通信行业标准内容相同(略)
b)额定值在33kVA以上的单相UPS,使用表观功率为33kVA的基准非线性负载,再加上线性负载,使之达到UPS的额定表观功率和额定有功功率。
这个意思也很明确,就是33KVA的非线性负载调好后便不再动了,做为一个固定设备。若单相UPS容量超过33KVA,在基准非线性负载的外面并上线性负载。当然不是纯电阻性负载。用这个线性负载加上33KVA的非线性负载,调整到UPS要求的额定负载的视在功率和有功功率。并不是加一个线性电阻与负载电阻R1直接并联。而是一个线性负载加上一个33KVA固定非线性负载。
这两种接法显然是不同的,二者对UPS作用的结果也不会是一样的。例如,一台100KVA的单相输出UPS,按照GB标准用一个33KVA的基准非线性负载,再并上一个约67KVA的线性负载调节合适即可进行检测。可是按照我国的这个通信行业标准就要改变非线性负载R1的数值,使总容量达到要求的100KVA的数值,以进行检测。当然,我国的这个通信行业标准要严的多。
对于容量超过100KVA以上的三相UPS的非线性负载的连接,我国的这个通信行业标准规定如下:
A4.4对于额定容量大于100KVA的三相输出UPS,可采用上述第3条非线性负载(即3个33KVA非线性负载分别接在三相上—本文作者注),然后在每个线性负载上增加线性电阻,使其总容量达到UPS所要求的额定容量及有功功率。
这和单相的UPS一样,在每个非线性负载的电阻上再并联电阻,使总容量达到UPS要求的数值。
定期保养。电池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应进行定期检查,如观察其外观是否异常、测量各电池的电压是否平均等。如果长期不停电,电池会一直处于充电状态,这样会使电池的活性变差。因此,即使不停电,UPS也需要定期进行放电试验以便使电池保持活性。放电试验一般可以三个月进行一次,做法是UPS带载--**在50%以上,然后断开市电,使UPS处于电池放电状态,放电持续时间视电池容量而言一般为几ms至几十ms,放电后恢复市电供电,继续对电池充电
1、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各单元电池的端电压和内阻。对12V单元电池来说,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各单元电池间的端电压差超过0.4V以上或电他的内阻超过80mΩ以上时,应该对各单元电池进行均衡充电,以恢复电池的内阻和消除各单元电池之间的端电压不平衡。均衡充电时充电电压取13.5~13.8V即可。经过良好均衡充电处理的电池绝大多数都可将其内阻恢复到30mΩ以下。
UPS电源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单元电池特性随时间变化而产生的上述不均衡性是不可能再依靠UPS电源内部的充电回路来消除的,所以对这种特性已发生明显不均衡性的电池组,若不及时采取脱机均充处理的话,其不均衡度就会越来越严重。